數據顯示,此輪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,全國已壓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19.2萬多個,下降31.2%。評比達標過多過濫,是不表彰不落實、不評比不工作的畸形政績觀在作祟。
  調查 誰得獎、誰先進,“輪流坐莊”
  一個市一年接待上級檢查評比400多次,再組織到縣裡檢查100多次。每到暗訪組來臨,全城都嚴陣以待——“紅袖章”上路,突擊上街“圍追堵”,小區“洗臉”換新顏,馬路攤販“統一失蹤”;為避免出現“打車難”尷尬,出租車打好埋伏,隨時準備在暗訪組下榻賓館附近“巧遇”……
  一年究竟有多少評比達標表彰?2006年至2009年期間,由中央紀委牽頭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參與,全國已清查出各種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48405個,保留了4218個項目,總撤銷率為97.16%。
  到了此輪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時,全國又壓縮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19.2萬多個,下降31.2%。可見此前,這種爭相給城市、官員、企業家“戴帽”的行為又反彈。
  事實上,一些評比表彰淪為花錢買“帽子”。2011年,一個“中國中部百強縣(市)”榜單中,國家級貧困縣上榜,不少縣市通過與其合作交納一定費用以提高自己名次;2012年,最高規格的評獎活動之一“盛世中華”被曝為花錢買獎典型。
  在基層,甚至誰得獎、誰先進都“輪流坐莊”。東部一鎮辦公室科員小程說,縣裡面的幾個鎮工作都差不多,領導也要從“大局”考慮,且不說只要參評就能有鼓勵獎,就是第一名、一等獎也不見得完全“唯數據論”,大家“擊鼓傳花”,今年到我家,明年到你家。除非工作中有重大錯誤的,不然都是皆大歡喜。
  評比表彰到底要從財政“錢袋子”里掏出多少來?山東省曾披露一個數據:清理前,山東每個評選周期需要經費1.2億元,其中財政撥款9430萬元,一個年稅收僅300萬元的鄉鎮,招待各級檢查團、考核組需20多萬元;2008年-2010年,省內撤銷評比達標表彰3347項,減少經費9687萬元。
  分析 畸形政績觀作祟
  本是衡量機關單位工作效能的一種方法,評比考核卻異化成為上級部門的“指揮棒”和“緊箍咒”。“只要把評比抓在手上,下級單位就能‘聽話’。”上海交通大學公共管理系教授樊博說,幹了事情不說,就沒人知道。弄一個獎,就能宣傳。既是地方政績,又表示上級肯定,可謂一舉兩得。
  應對眾多的評比、達標、表彰,一些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在基層更是“大顯身手”:
  關——早在2009年,河南焦作在創建全國衛生城期間,將一些餐飲店改頭換面變成“高大上”培訓班,創衛成了“創偽”的風波,就曾引起全國熱議;今年,在國家衛生城市暗訪組進駐後,濟南一條街上許多小型餐飲店、商店紛紛關門,只有空蕩盪的街道唱著“空城計”。
  變——此前“中國優秀旅游城市”成為不少城市的創城目標,全國600多個城市中共有300多個城市分批中標。2009年年中這一“創優”工作停止,與“中國優秀旅游目的地城市”體系並軌。當時不少城市只能轉投懷抱,2013年這一評比被國務院取消終告壽終正寢。
  派——在一些評比表彰中,為了讓本單位主要領導當選“十佳”,就發文件強制拉票。例如就有內部人士曾舉報,某省工商系統下發紅頭文件,要求系統內全體人員投票,確保其領導入圍當地十大傑出經濟人物評選活動候選人。
  瞞——記者2013年在中部某國家級貧困縣曾看到,該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時,一方面成立了7個工作組,要求清除城區內主次幹道、居民小區、機關單位、環城河、城鄉接合部、城市出入口的積存垃圾,做到垃圾不落地;另一方面卻是積存的生活垃圾在別的地方堆積成山,蒼蠅橫飛。
  抄——為了應付,就照搬隔壁經驗,有時候年底評比太多,就會出現在彙報時完全抄襲,地名都不更改。早些年,就有貴州一縣城在進行安全生產督察彙報時,彙報內容層次與隔壁縣就基本相同,順序不變,甚至有15處段落雷同。
  觀點 臨時性的評比標準都應取消
  評比表彰確實能集中力量辦大事,處理一些城市痼疾。“但需要反思的是,像違章建築、流動攤販、無照餐飲等頑症,為什麼一定要創城戴帽的時候才能‘誓師’解決?”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,表揚先進本是正向激勵,如果不表彰不落實、不評比不工作,就誤入了歧途。
  樊博認為,尤其是一些評比一味追求轟動效應,成為流於形式的形象工程、政績工程,甚至為了達標鋪張浪費、勞民傷財,有的藉機謀取不正當利益,只會降低公職部門效能,也導致基層單位疲於應付,只做錶面文章。
  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》中明確提出,除法律、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有明確規定外,其他達標、評比、評估和相關檢查活動一律予以取消。
  “隨著法制化的深入推進,所有臨時性的評比標準都應取消。”竹立家認為,應摒棄“比學趕幫超”的激勵習慣,推進對公共機構和崗位個人的績效評估,將每一個人和機構的工作記錄在案,把公共權力的效能納入法制化、科學化、規範化的評價渠道,剔除現在評比表彰中的個人因素。
  專家認為,應將中央清理辦批覆的保留項目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,接受社會監督;紀檢監察、組織人事、財政、審計等部門切實加強檢查,對未經批准擅自舉辦各種檢查、評比、達標、表彰活動的,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  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評比表彰淪為花錢買“帽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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