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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商務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工商總局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七部門日前聯合發佈《關於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,電視媒體在發佈電視購物廣告前,應當依法查驗有關證明文件,核實廣告內容。
  《通知》明確整治內容包括五個方面。一要嚴厲打擊電視購物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。依法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制播虛假電視購物短片廣告、制售假冒偽劣商品、商業欺詐等違法犯罪案件,及時曝光典型案件。二要嚴格監管電視購物經營行為。電視媒體在發佈電視購物廣告前,應當依法查驗有關證明文件,核實廣告內容。不得發佈未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的電視購物廣告。加強對互聯網經營資格、信息服務內容的審查和網絡電視購物廣告監測監管。三要加強電視購物頻道誠信服務建設。電視臺要嚴格掌控頻道所有權和節目編排、審查、播出權,進一步規範電視購物頻道的節目和播出形態。四要加大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力度。曝光虛假電視購物廣告和涉案企業,提高公眾參與度和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。五要建立健全促進行業規範發展的長效機制。指導有關協會建立和完善會員企業誠信檔案,開展行業信用評價,逐步建立企業失信懲戒機制。(鐘欣)
 
(編輯:SN0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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